挥发性有机物(VOCs)的监测与管理
挥发性有机物(VOCs)是指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 ,包括非甲烷烃类(烷烃 、烯烃 、炔烃 、芳香烃等) 、含氧有机物(醛 、酮 、醇 、醚等) 、含氯有机物 、含氮有机物 、含硫有机物等 。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大气PM2.5重要的前体物 ,与空气污染密切相关,对大气环境和人体造成极大的危害 。
挥发性化合物的来源有很多 ,主要分为自然源和人为源 。自然源包括了植物 、草场 、湿地以及动物的粪便等 ,人为源包括了农业源 、工业源 、生活源以及移动源等 ,其中工业源的影响尤为深远 ,其来源有工业废气 、汽车尾气 、光化学烟雾 、建筑 、装饰材料等各个行业 ,其中 ,工业生产的废气所携带的挥发性有机物(VOCs)危害性很是“突出” 。当工业废气中苯蒸汽浓度较高时 ,能够产生直接引发致死性的急性中毒现象 ;有机废气中的多环芳烃有机物 、有机氮化合物 、芳香胺类化合物等都有较高的致癌率 ;苯酸类有机物进入人体后会直接导致细胞中的蛋白质凝固或者变形 ;腈类化合物和 ,可直接入侵人体神经系统和呼吸系统 ,导致人体呼吸困难 、窒息以及神经系统障碍 ,最终导致人死亡 。挥发性有机物除对人体健康有损害之外 ,还有部分挥发性有机物(VOCs)废气排放入大气后 ,对臭氧层造成破坏 ,加剧温室效应 ,引发全球性气候灾害 。
但是 ,VOCs的监测和管理面临一些挑战 。一方面 ,VOCs的来源广泛 。在我国 ,人为排放的VOCs远高于自然源 ,固定源燃烧 、道路交通 、溶剂产品使用和工业过程都会排放VOCs 。另一方面 ,VOCs的组成复杂 ,物理和化学性质差异大 。
因此 ,加强监测能力建设 。按照《“十四五”全国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方案》要求 ,持续加强VOCs组分监测设备和光化学监测能力建设 。加强污染源VOCs监测监控 ,是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来源和降低其危害的重要途经 。